第一千四百六十四章 搬出去住(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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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当然是有意为之,就是为了万一留有残余的时候,会被人误认为是陈年的污垢,就好比程煜刚才以为的那样。
试想,程煜是带着必然有所发现的决心来寻找证据的,尚且要通过火烧这样的意外才能发现此处异常,那么其他人即便是注意到了这里,只怕也不会觉得这是什么人为特意留下的线索,而只会认为那是寻常的污垢。
好在阴差阳错的,最终还是被程煜发现了这里的异常,哪怕线索还并不明显,但程煜却已经大概知道,这处黑色的火漆,必然是王雨燕留下的。而她离开茶楼之后,甩掉了跟在身后的李四,再折返回来,也正是为了把这处火漆抠掉带走,只是,最终还是留下了这么一小块不起眼的痕迹,被程煜发现了。
程煜当然知道,这处火漆只是残余的边角料而已,真正完整的火漆,最少也得有一个铜钱大小,甚至更大。
火漆这种只需要不高的温度就能使其呈半融化状的物质,以王雨燕的手段,甚至都不需要点火以及器皿之类,只需要将其握在手心,用内功催发片刻,就能得到足够绵软的火漆了。
再将其黏在这下马石上,使用某种印章盖上去,那就会形成一个只有他们自己人才能看得懂的图案。
根据程煜记忆中所知道的,摸金校尉留给同行看的印记,有许多种图案,每一种图案都有专门的意思,这些图案甚至还可以进行组合,以表达更多的意思。
只是,程煜一直以为这些图案、印记,都是用手画出来的,他万万也没有想到,这些图案竟然会是用火漆盖章的方式留下的。
这的确是一种更优的方式,火漆留下的图案,如果被同行看见了,随手一抠,这痕迹就不复存在了。而即便没被同行看见,大约也只需要一场雨,就能使这火漆脱落。甚至于,日晒的时间长些,这火漆也会因为太过于干燥而脱落。
总之,使用火漆,比用手画那些图案,更利于毁灭这些痕迹。
只可惜程煜所能知道的也就这么多了,他当然不可能通过这么小的一块碎片就推断出整块火漆的图案是什么,别说他了,任何一个摸金校尉也绝对做不到。而即便能做到也没什么意义,因为程煜也根本看不懂这图案所表达的意思。说穿了,王雨燕将火漆抠下,也只是因为谨慎,毕竟她已经发现有人在盯梢她了。
程煜不知道王雨燕是每天都会抠掉新制作的图案,还是因为今天她发现有人盯上了她才如此为之,不管如何,王雨燕虽然看起来大大咧咧的不谙世事,但实际上,她依旧是个江湖经验极为丰富的老手。
将那块其实并没有什么作用的火漆在手掌心里抛了抛,程煜将其远远的扔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