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弄点烈酒做酒米(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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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硬笔之后拼音就好写多了,想到上午学到的字需要整理整理,便开始专注整理笔记了。好记忆永远不如烂笔头,这个习惯葛明后世就有,尤其是上班之后事情多、年纪大、记忆差,那就更需要记忆了。

硬笔拿在手中,从左往右,自上而下的书写习惯瞬间占据了大脑。

仔仔细细写上今天认识的繁体字,然后写上拼音画上音调,把袁老道对于字的本意解释也写上。整理的过程也能加强记忆,一切动力来源就是不想成为文盲,好歹自己后世是读过大学的。

写了良久之后葛明才反应过来,书写方向跟这个时代不同,一拍脑袋心想就这样了,拼音字母如果从上往下写,怕是自己都不认识,就这样了,反正是自己看,于是继续开始整理笔记。

丁香看到葛明专注写字,悄悄退出房间,轻轻带上房门,回到内宅找刘氏汇报去了。

“夫人,夫人。”

“什么事?大惊小怪的。”刘氏看丁香跑的着急,而且大呼大叫,难不成明儿又出事了?

“夫人,夫人,小郎君用鹅毛做了几支笔,在墨汁里蘸一下就能写好多字,奴婢虽然不认字,但是看那些字又小又细,还蛮好看的,小郎君说最适合写小字和画图、画画。”

刘氏拍拍胸脯,说到:“大呼小叫的,差点把我吓死。”

刘氏突然想到,自己年幼时听父亲说过,毛笔是蒙恬发明的,那可是个大官啊。如今我家明儿用鹅毛做笔,说不定以后真的前途无量。不禁幻想到,前几天明儿说以后给我争个诰命夫人回来,哎呀,说不定还真能成。

“夫人,夫人。夫人。”丁香喊了几遍,才把刘氏从幻想中拉回来。刘氏打发丁香去候着葛明,等葛明写完了字把功课带过来,自己赶紧去后院给祖先上炷香,感谢祖先保佑。

鹅毛笔书写速度太快了,远不是毛笔能比的,一个上午学的繁体字,不到一刻钟就整理好了。葛明站起身来,揉揉双手打算轻松一些。

年纪小,手上没什么力气,写字居然能写的手酸。正在这时候福伯就来了,说是外面有个铁匠求见,福伯本想打发了,不过看着可怜就来通报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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