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 以子之矛攻我之盾(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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幕僚低声读完曾国藩仓促结案的邸抄详情,室内一片沉寂。

李鸿章转过身,脸上并无太多惊诧,只有一种近乎冷酷的了然。

“老师这是……被架在火上烤啊。”他缓步走到窗边,望着庭院里一株虬劲的老槐,“朝廷催逼,洋人威吓,津门绅民又群情汹汹。

快刀斩乱麻,看似是无奈之举,可这刀……”他微微摇头,“落得太快,太急,终究是斩不断这团乱麻,反而溅了自己一身血。”

他太了解这位恩师了。

曾国藩一生持重,讲究“以诚为本”,可在这天津教案的漩涡里,“诚”字早已被各方撕扯得面目全非。

朝廷要的是立刻平息洋人怒火,保住“天朝体面”,哪怕这体面是虚弱的遮羞布;洋人要的是严酷报复,要的是鲜血和白银;

而天津的百姓、士绅,在那场因谣传“迷拐幼童”、“挖眼剖心”而引爆的冲天怒火后,惊魂甫定,又本能地开始抱团自保,抵触更深层的追究。

曾国藩夹在其中,他那套以“诚”感化、徐徐图之的理学经世之道,在列强赤裸裸的炮舰外交和朝廷惊慌失措的严旨面前,显得苍白无力,甚至迂阔可笑。

“老师之失,”李鸿章目光锐利如鹰隼,手指在冰冷的窗棂上轻轻叩击,“首在未能‘分而治之’。

法、俄、英、美,岂是铁板一块?其欲所求,判若云泥!法夷挟三人命案、领事馆教堂被毁之恨,必欲得我官员之头以泄愤;

俄人重在商利赔偿,人命索价高昂罢了;英、美教堂被焚,索赔是真,趁机攫取些条约外的好处也是真,对取人性命未必热衷。

老师却将四国混为一谈,被其联合声势所慑,仓促之下,为息法人之怒,竟连俄案也一并重判,此乃授人以柄,自缚手脚!其次,便是未能善用‘法理’二字。

洋人最重所谓‘证据’、‘程序’,老师却迫于压力,未能在此处深究,坐实丰大业首先开枪挑衅之责,致使我处处被动。”

他踱回案前,铺开一张雪白的宣纸,饱蘸浓墨,笔走龙蛇,写下四个力透纸背的大字:“分而治之”。

这正是他即将接手这烫手山芋的核心方略。恩师在平捻战场上赖以制胜的“河防”战略精髓。

此刻被他巧妙地化用于外交困局——分割列强的联合阵线,构筑谈判的“堤坝”,集中力量,专攻最顽固的法国“主峰”。

“传令,”李鸿章的声音沉稳有力,带着不容置疑的决心,“速备行装,移节天津!另,请周馥、薛福成二位先生即刻来见。”

周馥精于刑名钱谷,薛福成深谙洋务西学,是他幕中倚重的干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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