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天子密诏!霍光用滴水之刑(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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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性。

二人便断定霍光是在诈他们。

于是。

周博心一横,说道:“博陆侯,虽然你有天子密诏,但你若是强行说我等有罪,那也请讲证据。”

刘太守见周博这般硬气,随后也附和道:“我等兢兢业业为朝廷办事,从不逾矩,霍将军若说我等有罪,请拿出证据!”

两人笃定霍光没有他们的证据。

正如他们猜想一样,霍光确实没有他们二人的犯罪证据。

先前霍光是敦煌郡平定叛乱,自然好查敦煌太守的事情。

可他又没有在武威郡或者其他郡城久待,手里怎么可能有周博与刘太守的罪证。

不过。

即便这样,霍光脸色依旧不变,直接说道:“要证据?呵呵,周刺史,敦煌郡太守如此贪赃枉法,让一郡百姓成为流寇造反,你居然还找我要证据!”

闻言。

周博却是心下一松,说道:“本官确有失察之嫌,这点,我不反驳。到时候,我会自书一份,向朝廷请罪。”

刺史乃是一州之官,负责检查该州内的所有官员。

这肯定是要比太守官职更高,职权也在太守之上。

但有人说秦朝郡守才是一郡最高官员。

这也正常。

因为秦朝没有刺史这种监察官员,是到了汉朝才出现。

而且!

秦朝才多大?不过六国之地罢了!

秦朝修长城,目的是为了抵御匈奴,也就是说,那时候匈奴很厉害,即便秦始皇也要提防他们。

从这点可以推测出,秦朝,匈奴人所在土地还没被打下来。

汉武帝可是把匈奴赶到漠北去了,漠南那一大块土地,都成了汉朝的天下。

这里。

不讨论二人功绩,只论土地。

汉朝要远远大于秦朝。

自然。

秦朝的郡县制自然在汉朝这里不好用了,原先地方最高官员的郡守,在汉朝成了太守,只能算是地方上的二级官员。

刺史,才是一把手。

当然。

汉朝还有很多诸侯王,他们的封国,不在讨论之列。

霍光见凉州刺史周博如此说话,随即便点点头,道:“你既然这么说,那就这么办吧!”

“不过,若是等本侯从敦煌郡刘太守这问出些什么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