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谁来看店?(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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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家诚陪着徐春芳住进香榭花城的房子时,采取了折中的办法,就是两人先住朝北的小卧室,窗户24小时开着(床帘有时是拉上的)。

因为暂时就他们两个人住,所有的内门也都是开着的。

而且一开始并不在新房里面做饭。两人都是在晚上下班以后,先到出租房里做饭,吃了饭以后,带一部分东西到新房子里睡觉。

等到东西带完了,出租房也到期了,两人也就把出租房退了,开始在新房里做饭。

这时候,两人已经先把餐桌椅买了(质量非常好的通体凤凰石桌面,款式也很抗时光,虽然不怎么爱惜,而且经历了几次搬家,最后在2022年新城春天的出租房里还卖了200块钱,买家自提),沙发茶几和彩电等家具家电还没买。

多年以后两人才知道,中国人入住新居,第一次生火做饭之前,一般要举行一个搬家仪式的。

这个仪式,参与者的范围一般没有结婚大,但对于当事人来说,其喜庆程度,并不亚于结婚,甚至犹有过之。

这个仪式,通用的名字叫“乔迁之喜”。在大别山地区,有一个特有的叫法,称作“上庄”。

余家诚永远都记得,徐春芳第一天在新房里做饭时开心的样子。现在回想,又有心酸的感觉!

……

亿丰市场的店支棱起来以后,遇到了一个最大的问题:谁来看店?

余家诚和徐春芳两人这时候还都在上班,余家诚是想让徐春芳先辞职的,因为余家诚的收入总归是比徐春芳高一点的。

还有一个理由就是,因为余家诚是销售主管,以及老板交给他的特别任务,他手里能留下“一品尚都”所有的业主信息,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手机号码。

相比之下,徐春芳则最多能搞到自己的客户信息。

按照余家诚的想法,徐春芳先辞职,自己先不辞职,留在一品尚都一方面可以收集信息,另一方面在店开始盈利之前,先用自己的工资和提成养店。

这本来是在开店之前就和徐春芳商量好的,徐春芳现在却不愿意,或者说不舍得辞职了。理由是提成没发完。

徐春芳的公司有一个规定,就是哪怕客户的贷款批下来了,房款全额到账了,公司暂时也只发部分提成。留一部分提成要等到交房后再发。如果员工在交房前离职了,留下来的这部分提成,谁负责这部分客户的交房手续,就给谁。

这个规定也无可厚非,无非是防止员工随意辞职,人员流动频繁。

相比之下,余家诚所在的一品尚都完全是另一种情况。就是合同一签,不管是一次性付款的(很少),还是按揭的,提成都在下个月发工资时一起发放了。

这得归功于销售经理王旭东对总经理的成功说服,意思就是,提成发放的越及时,员工积极性越高。这个道理也没错,总经理同意了。

总经理作为茂源房产大老板的弟弟、茂源房产的第二大股东,主抓的就是一品尚都这个项目的销售与策划,在这个事情上的权限基本就是最高的了。他点头了而且已经开始执行后,虽然余家诚这边的老板知道后有点不以为然,但也没有去反对,只是在和余家诚和盛世嘉园的销售经理聊天时提了一下。

所以同一件事情,不同的人会从不同的角度去看。角度不同,得出的结论也会不同。